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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水质、取样与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城镇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和个人的排水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污水  wastewater:

受一定污染的生活和生产过程的排出水。


3.2.城镇下水道    municipalsewers:

城镇输送污水的管道和沟道,包括排污渠道、沟渠等。


3.3.排水户    wastewaterdischarger:

向城镇下水道排放污水的单位或个人。


3.4.一级处理    primarytreatment:

去除污水中漂浮物和悬浮物的过程,主要为格栅截留和重力沉降;包括在此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单元,以提高处理效果的一级强化处理。


3.5. 二级处理        secondarytreatment,biologicaltreatment:

在一级处理基础上,用生物处理方法进一步去除污水中胶体和溶解性有机物的过程,主要为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包括具有除磷脱氮功能的二级强化处理。


3.6.再生处理        reclamationtreatment,renovationtreatment:

使污水达到一定的回用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用功能要求的净化过程。


4、要求:


4.1一般规定


4.1.1严禁向城镇下水道排入具有腐蚀性的污水或物质。


4.1.2严禁向城镇下水道排入剧毒、易燃、易爆、恶臭物质和有害气体、蒸汽或烟雾。


4.1.3严禁向城镇下水道倾倒垃圾、粪便、积雪、工业废渣等物质和排入易凝聚、沉积、造成下水道堵塞的污水。


4.1.4本标准未列入的控制项目,包括病原体、放射性污染物等,根据污染物的行业来源,其限值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4.1.5水质超过本标准的污水,应进行预处理,不得用稀释法降低其浓度后排入城镇下水道。


4.2水质标准


4.2.1根据城镇下水道末端污水处理厂的处理程度,将控制项目限值分为A、B、C三个等级,见表1。


a)下水道末端污水处理厂采用再生处理时,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污水水质应符合A等级的规定。


b)下水道末端污水处理厂采用二级处理时,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污水水质应符合B等级的规定。


c)下水道末端污水处理厂采用一级处理时,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污水水质应符合C等级的规定。


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

序号

控制项目名称

单位

A级

B级

C

1

水温

°C

40

40

40

2

色度

64

64

64

3

易沉固体

mL/(L • 15 min)

10

10

10

4

悬浮物

mg/L

400

400

250

5

溶解性总固体

mg/L

1 500

2 000

2 000

6

动植物油

mg/L

100

100

100

7

石油类

mg/L

15

15

10

8

pH

6.5 9.5

6.5 9.5

6.5 9.5

9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mg/L

350

350

150

10

化学需氧量COD)

mg/L

500

500

300

11

氨氮(以N计)

mg/L

45

45

25

12

总氮(以N计)

mg/L

70

70

45

13

总磷(以P计)

mg/L

8

8

5

1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mg/L

20

20

10

15

总氤化物

mg/L

0.5

0.5

0.5

16

总余氯(以Cl2计)

mg/L

8

8

8

17

硫化物

mg/L

1

1

1

18

氟化物

mg/L

20

20

20

19

氯化物

mg/L

500

800

800

20

硫酸盐

mg/L

400

600

600

21

总汞

mg/L

0.005

0.005

0.005

22

总镉

mg/L

0.05

0.05

0.05

23

总铭

mg/L

1.5

1.5

1.5

24

六价铭

mg/L

0.5

0.5

0.5

25

总神

mg/L

0.3

0.3

0.3

26

总铅

mg/L

0.5

0.5

0.5

27

总镣

mg/L

1

1

1

28

总锻

mg/L

0.005

0.005

0.005

29

总银

mg/L

0.5

0.5

0.5

30

总硒

mg/L

0.5

0.5

0.5

31

总铜

mg/L

2

2

2

32

总锌

mg/L

5

5

5

33

总猛

mg/L

2

5

5

34

总铁

mg/L

5

10

10

35

挥发酚

mg/L

1

1

0.5

36

苯系物

mg/L

2.5

2.5

1

37

苯胺类

mg/L

5

5

2

38

硝基苯类

mg/L

5

5

3

39

甲醛

mg/L

5

5

2

40

三氯甲烷

mg/L

1

1

0.6

41

四氯化碳

mg/L

0.5

0.5

0.06

42

三氯乙烯

mg/L

1

1

0.6

43

四氯乙烯

mg/L

0.5

0.5

0.2

44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C1计)

mg/L

8

8

5

45

有机磷农药(以P计)

mg/L

0.5

0.5

0.5

46

五氯酚

mg/L

5

5

5

4.2.2下水道末端无污水处理设施时,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污水水质不得低于C等级的要求,应根据污水的最终去向,执行国家现行污水排放标准。


5、取样与监测:


5.1取样:


5.1.1 GB 8978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馅、六价铭、总碑、总铅、总镣、总锻和总银应釆用车 间或车间预处理设施排水口的监测浓度,其他污染物控制项目采用排水户排水口的监测浓度。


5.1.2排水户排水口应设置专用釆样检测设施,并满足污水量离线计量需求。


5.2 监测:


5.2.1采样频率和采样方式(瞬时样或混合样)可由城镇排水监测机构根据排水户类别和排水量确定。 样品保存和管理应按HJ 493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