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废水检测项目:
PH值,色度,生化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挥发酚,粪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六价铬,总余氯。
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我国十分重视医院污水处理工作,早在1963年卫生部发出《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污水、污物消毒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解决医院污水、污物处理设备。
2、1983年颁实施GBJ48-83医院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试行)。
3、1984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招出:排放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方准排放。
4、1996年修订《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将GBJ48-83《医院污水排放标准》纳入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5、2001年发布GB18466-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污水消毒处理。
6、2005年发布、2006实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要求新、扩、改建医疗机构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本标准实施管理。